2019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0-01-15 13:35: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8777161)2019年度报告是依据《dafa888娱乐场,dafa888黄金版娱乐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分为概述,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健全组织结构,明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信息公开办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委属单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向信息公开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我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以网站公开、申请公开等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主要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78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 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件。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公开申请42件,均在限期内办结,办结率100%。
3.行政复议情况。2019年无涉及市发改委的行政复议案件。
4.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无涉及市发改委的行政复议案件。
5.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9年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零。
6.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地点为委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零。
7.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2019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13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8 |
+5 |
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2 |
+32 |
1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23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 | 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业务培训、舆论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委实际,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