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处室:
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分工,确保我委信用信息归集及填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群团组织的法定职责。委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认识信用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下大力气做好做实信用体系工作,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上报数据的质量,提高信息发布的公信力,形成我委常态化的一项工作,为我市信用信息的全面建立、发展夯实基础。
二、明确信用信息工作职责
长春市发改委信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制度。法规处为信用信息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督办委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各项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活动。各处室具体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归集、整理、报送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职责
市发改委法规处负责归口管理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具体负责拟定委信用信息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报送的联络、调查;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工作的培训;协助信用信息的发布。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续推行“双公示”钊度,主动全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等信用信息,做到“全覆盖、零遗漏”,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上网公开,3 个工作日督办通过汇集系统向省信用平合报送。
各业务处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上报,具体分工为:经济贸易处负责物流信用信息;服务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服务业信用信息;产业协调处负责工业信用信息;农村经济处负责农业信用信息;城市建设处负责城建市政信用信息;社会发展处负责社会事业信用信息;高技术产业处负责医药信用信息;环境资源处负责环保信用信息;能源处负责能源信用信息;招投标管理处负责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价格调控监督处、收费管理处负责价格收费信用信息。
(二)信息归集、报送分工
按信用信息涉及的行政许可、处罚、承诺、给付、检查、确认、奖励、其他类共计八大类,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共20项,涉及发改工作各个方面。委机关各处室应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所定业务范围对分管业务目录逐一梳理,按时、保质对信用信息的归集、报送至法规处,由法规处统一报送至全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工作流程
信用信息工作任务下达后,委各处室负责所分工归集、收集、整理,并报送法规处,法规处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数据,各处应将按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将归集、填报情况报市信用办、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同时报告送市政数局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规范信用记录采集机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所有信用信息归集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信服务平台,委各处室负责人要对所分工的信用信息工作负总责。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从事该项工作。要通过完善业务受理和文书处理制度,从信用信息采集源头对信用数据格式进行规范,提高信用数据的质量,严格归集、报送时间。
(二)机关各处室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基本配齐到位,应尽早建立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市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开展信用信息的归集、报送工作。
(三)明确信用信息归集,报送的职责。各处室专职管理人员主动建立联系,按报送专属账户,修改登陆密码,密切关注“信用工作群”信息动态,及时、准确地报送信用信息,未履行报送、归集信用信息职责的,对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实施督查问责。
信用信息联系人:法规处 徐冰 88777181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