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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开展法规制度专题学习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4-09-10 16:56: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9月10日,发改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进行法规制度专题学习。会议由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薛春龙同志主持,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与会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交流了心得体会,市直机关党工委考评处处长、第七协作组组长王春芳同志列席会议并进行指导。

  薛春龙在学习交流结束后的总结讲话时强调,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简称《巡视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巡视条例》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巡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巡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薛春龙指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简称《办法》)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为我们提供了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明确标准和程序,是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要加强学习宣传,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处置规定,构建长效机制,将《办法》的贯彻落实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长期坚持。 

  薛春龙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全委党员干部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平台;要注重实践锻炼,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践行初心使命;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党史学习教育成为我们发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集体学习会议。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 

  (初审:贺麦迪;复审:李强;终审: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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