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我市土地利用规划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11-07 11:59:1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本轮《规划》基期年是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范围包括长春市市辖5个城区和5个县(市) 区,总面积为20604平方公里。《规划》坚持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巩固和发展商品粮基地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业发展用地,确保重大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和支撑能力。
国务院的批复中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为此,我市将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