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发展改革>城市建设

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汇总表(公共建筑)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6-12-20 16:51:3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附表二  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汇总表(公共建筑)
类别 名称 序号 设计要点 标准条
文编号
达标要求 设计内容要求 主要设计内容 达标
判定
控制项(要求全部达标) 节地与室外环境 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5.1.1 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有较高的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需生态复原。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依据。即:《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图、场地测量图。
场地内有何资源或地形,如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其他保护区。    
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2 1.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应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 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到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
2.用地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如地址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地段。
3.冬季寒冷地区和多沙暴地区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场址。
4.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对原有工业用地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5.选址周围电磁辐射本底水平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同时远离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的区域。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环评报告。
 
 
 
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威胁或者危险源,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危险源的措施。
   
3 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5.1.3 1.避免幕墙光污染: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 18091的要求。
2.避免照明光污染:室外景观照明方案确保无直射光射入空中,限制溢出建筑物范围以外的光线。
3.提供日照分析相关文档,证明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日照分析报告
是否采用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铝合金装饰外墙,如是,简要说明采用何种措施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室外景观照明是否有直射光射入空中,周边是否有居住建筑,如周边有居住建筑,项目是否影响其日照要求。    
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5.1.4 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饮食店、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在规划设计时应采用有效措施避免超标,同时还应根据项目性质合理布局或利用绿地进行隔离。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场地内产生污染源的建筑或设施,采用何种控制措施避免排放超标。    
节能与能源利用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吉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5.2.1 严格按照现行吉林省节能建筑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进行外墙、屋面、窗墙比、外窗及遮阳等设计与选择。若单个部件(如体形系数、外墙传热系数、窗墙比、幕墙遮阳系数、遮阳方式等)无法全部满足现行节能标准要求时,应根据权衡判断法进行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节能计算书和热负荷计算书
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比较结果,能耗计算结果。    
2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吉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5.2.2 1.对照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中“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活塞/涡旋式采用第5级,水冷离心式采用第3级,螺杆机采用第4级。
2.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时能效比(EER)值,采用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中“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第4级。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系统冷热源形式、输配系统形式、末端形式,实际设备和标准要求的性能参数。    
3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5.2.3 严格限制“高质低用”的能源转换利用方式,高品位的电能不可直接用于转换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采暖或空调。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形式,若采用蓄热式电锅炉,利用夜间低谷电进行蓄热补充,需要对其蓄热能力及运行状况进行说明,并提供主要设计参数。    
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5.2.4 照明功率密度指标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第6.1.2~6.1.4条现行值规定。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照明系统能源形式及控制策略、主要灯具型号,房间类型、照明功率设计值、照明功率密度(包括实际值与现行值)。    
5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2.5 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分项计量装置,符合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要求。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独立分项计量系统,说明该系统的设计原则及相关监测、分析系统的设计思想。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5.3.1 1.根据不同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的地区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以及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
2.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本系统水系统规划方案的内容,包括用水水量和水质的估算与评价原则,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    
2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5.3.2 1.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的规定
2.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系统。
3.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
4.根据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行雨污分流。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供水、排水系统设计内容。    
3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5.3.3 1.选用高效低耗的设备如变频供水设备、高效水泵等。
2.采用管道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道等以及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措施避免管道渗漏。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包括所采用的高效低耗的设备和避免管道漏损的措施。    
4 采用节能、节水设备,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5.3.4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卫生器具是否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名称,主要特点以及节水率。    
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3.5 1.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雨水、再生水等在整个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
2.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在水景规划及设计阶段应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使用非传统水源,如是,简要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的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5.4.2 在设计中减少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大量应用。
装饰性构件造价低于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且女儿墙高度不超过规范要求的两倍。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使用了装饰性构件,如果使用了装饰性构件,其功能、造价、工程总造价、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是否低于总造价的2%,女儿墙高度,是否超过规范要求的2倍。    
2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5.4.3 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浇混凝土是否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    
3 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5.4.4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预拌砂浆的使用量占砂浆总量的比例,是否超过50%。    
室内环境质量 1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行国家和吉林省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设计计算要求。 5.5.1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的测试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设计要求。
房间的温度、湿度、风速等设计参数需要在设计说明中体现,特殊空间(例如高大空间,采用地板送风等下送风形式的空间等)需有气流组织设计说明(包括送风口位置、送风速度等)。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空调参数设计设置情况,如有特殊空间,简要说明气流组织设计。    
2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5.5.2 1.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防止外墙和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避免表面结露和发霉。
2.在室内使用辐射型空调末端时,需注意水温的控制;送入室内的新风应具有消除室内湿负荷的能力,或配有除湿机,避免表面结露。
查阅设计图纸,采用了防止结露的措施则判定达标。无空调、采暖的建筑不参评。
提供材料:热桥节点结露检查报告书
简要说明防结露、防潮措施,结露、防潮的验算结果。    
3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和吉林省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要求。 5.5.3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的测试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新风量设计参数。    
4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 5.5.5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非宾馆、办公、商场类建筑,此项不参评。
简要说明室内背景噪声的设计值、建筑中噪声源及其声压级、噪声的传播途径、采用的降噪措施。    
5 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 5.5.6 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室内背景噪声的设计值、建筑中噪声源及其声压级、噪声的传播途径、采用的降噪措施。    
运营管理 1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 5.6.2 对厨房、垃圾房、设备机房等易产生废水、废气之处,采用了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或其他方式对排放进行处理,并结合排放管理手段,杜绝建筑运营过程中废水和废气的不达标排放。 如有产生废气、废水排放的设施,证明排放达标;如无,提供环评报告证明不存在废气、废水。    
2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5.6.3 1.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
2.收集和处理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垃圾分类收集措施,分类收集率,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的措施。    
一般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要求3条及以上达标) 1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5.1.6 通过规划设计采取适当的隔离或降噪措施。场地环境噪声满足标准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环评报告
场地位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类型,场地噪声昼/夜的标准值与测试值,如环境噪声值不达标,简要说明降噪声措施。    
2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5.1.7 在规划设计阶段对建筑室外风环境进行了模拟预测分析,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以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处实测风速低于5m/s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风环境模拟报告
室外风环境模拟得到的建筑周围人行区1.5m处风速,简要说明项目室外风环境情况或改善风环境的措施。    
3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5.1.8 合理采用了屋顶绿化形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30%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采用屋顶绿化,是否采用垂直绿化,屋顶可绿化面积,屋顶绿化面积,屋顶绿化面积比例,简要说明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的做法。    
4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5.1.9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物种,植物成活率95%以上。
2.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绿化物种是否主要选用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是否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请列举本项目中的主要绿化物种。    
5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5.1.10 1.场地规划依据人车分行原则,合理组织交通系统。主要出入口距临近公交交通站点距离≤500m则判定该项达标。 交通组织是否人车分行,距离主要出入口步行500m内公交线路条数,公交线路名称,对交通组织进行简要说明。    
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5.1.11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低于15%则判定该项达标。
按照建筑区位、场地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四方面的因素,由专家判断是否合理有效利用地下空间。
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地下空间主要功能。    
节能与能源利用
(要求4条及以上达标)
1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于自然通风。 5.2.6 建筑朝向为当地适宜方向,建筑总平面设计综合考虑日照、通风与采光,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书
简要说明建筑朝向和布局的设计原则,当地气候条件特点的概述,以及在建筑朝向、布局设计时如何考虑冬季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与暴风雨的袭击等,概述自然通风和采光效果优化模拟计算结论。    
2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7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材料:可开启面积计算书
外窗类型、尺寸、数量以及可开启面积比例,若该建筑设有幕墙,则幕墙应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设备,说明幕墙类型、尺寸、数量以及可开启面积比例若幕墙内设有通风换气系统,简要说明幕墙通风换气系统,并说明设计参数及预期通风效果。    
3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规定的6级要求。 5.2.8 所有建筑外窗气密性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规定的6级要求,及所有玻璃幕墙气密性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外窗、幕墙的气密性等级。    
4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 5.2.9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利用蓄能材料和建筑构造,实现建筑本体蓄能。
2.采用蓄能设备
用于蓄冷的电驱动蓄能设备提供的冷量达到30%;参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电加热装置的蓄能设备能保证高峰时段不用电。
简要说明建筑本体蓄能设计以及蓄冷蓄热系统的设计。    
5 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5.2.10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在比较排风热回收的能量投入产出收益基础上,合理利用排风热回收。
2.运行可靠,实测的热回收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简要说明排风热回收经济技术分析以及排风热回收系统设计说明。    
6 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 5.2.11 满足如下任一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设计合理,设计新风比可调。
2.实际运行中实现了过渡季节全新风运行或增大了新风量的比例。
未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建筑,此项不参评。
简要说明全空气系统以及新风比调节设计。    
7 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5.2.12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
2.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热)量调节,空调冷热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3.水系统采用变流量运行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
简要说明建筑功能分区、空调系统分区原则、空调系统分区设计说明,简要说明部分负荷运行策略,空调冷热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8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和吉林省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5.2.13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第5.3.26条的规定。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第5.3.27条的规定。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是否采用节能电梯,节能电梯型号、节能率、使用位置。    
9 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 5.2.14 对于有稳定热需求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应充分利用废热余热。利用热泵或空调的余热以及其他废热供应生活热水。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简要说明生活热水系统设计,若建筑中使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蒸汽或生活热水,简要说明系统形式和系统能力。    
10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2.15 对空调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对非电能源也能实现按主要用途分项、定时计量。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非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此项不参评。
简要说明独立分项计量系统设计原则、监测设置。    
11 建筑内所有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均采用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方式的产品。 5.2.16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采用节能电梯,节能电梯型号、节能率、使用位置。    
12 采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高效节能电气产品,公共场和部位的照明和动力设备采用具有节能控制的运行方式。建筑内供配电系统具有高次谐波的抑制和治理的措施。 5.2.17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节能灯具名称,显色指数,灯具效率,统一眩光度值。照明系统釆取分区,集中或智能等控制方式的具体说明。电梯等用电设备节电具体措施。是否有湝波治理措施。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求3条及以上达标) 1 绿化、景观、洗车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5.3.7 非传统水源用于如下任两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绿化
2.洗车、道路冲洗
3.景观水
所采用的非传统水源来源,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途。    
2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5.3.8 此项为无条件的参评项。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绿化灌溉方式。    
3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5.3.9 优先选用市政再生水;采用建筑中水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选用市政再生水,是否自设建筑中水设施,若为自设建筑中水设施,是否采用地埋式或封闭式设施,如采用再生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经济、技术分析,简要说明对该再生水利用方案。    
4 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5.3.10 分用途设置用水计量表。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是否分用途设置用水计量表,水表编号,测量参数以及安装位置。    
5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5.3.11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用水定额采用平均日用水量:折减系数(0.67~0.91,按照给水一、二、三分区和特大、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取值)×平均日最高用水量(参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非办公楼、商场、旅馆类建筑,此项不参评。
项目建筑类型,非传统水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来源、用途、用量。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要求3条及以上达标) 1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5.4.6 6层及以下的建筑不参评。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满足如下任一条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占主筋总量的70%以上。
提供材料:各强度等级钢筋用于哪一部分,其中HRB400级以上钢筋占总钢筋量的百分比
2.混凝土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70%。
3.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耐久性合格指标的混凝土检验报告单为依据)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钢结构建筑不参评。
评价注重材料选择的合理性。
高强度钢材、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量,占所用建材的比例。(6层及以下的建筑或钢结构,此条不要求)    
2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5.4.8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10%则判定该项达标。 建筑设计选材时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比例,是否超过10%。    
3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5.4.9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则判定该项达标;
施工过程中,若进行过较大的修改,则判本条不达标。
是否采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方案,是否实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是否实现了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其重量占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的比例。    
4 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5.4.10 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30%以上采用灵活隔断则判定该项达标。
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定义为,总建筑面积减去不可改变功能空间(走廊、楼梯、电梯井、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等)的建筑面积。非办公商场类建筑,此项不参评。
请简要说明本项目的建筑类型及其功能,是否存在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灵活隔断的比例。    
5 预制装配混凝土构件的使用率大于10%。 5.4.12 预制装配混凝土构件占同类建材的比例大于10%则判定该项达标。 预制装配混凝土构件的使用率是否大于10%。    
室内环境质量(要求3条及以上达标) 1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5.5.7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保证主要功能房间换气次数不低于2次/h,满足如下任两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建筑朝向有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节自然通风。
2.建筑单体采用诱导气流方式,如导风墙和拔风井等,促进建筑内自然通风。
3.采用数值模拟技术定量分析风压和热压作用在不同区域的通风效果,综合比较不同建筑设计及构造设计方案,确定最优自然通风系统设计方案。
概述当地气候条件特点,简要说明建筑朝向和布局设计如何考虑冬季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与暴风雨的袭击;简要说明促进自然通风主动措施,并给出定量分析结果;简要说明自然通风效果优化模拟计算结论,并给出定量分析结果。    
2 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5.5.8 满足如下任两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开启的空调末端。
2.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进行温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
3.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
是否采用能独立开启/温度调节/温度独立调节的空调末端及其末端形式。    
3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的一级要求。 5.5.9 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撞击声隔声性能须分别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中6.2.1和6.2.2条的一级要求,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客房与客房间隔墙、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括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满足GBJ118中的一级要求。
2.客房外墙(包含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满足GBJ118中的一级要求。
3.客房层间楼板、客房与各种有振动源的房间之间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满足GBJ118中的一级要求。
非宾馆类建筑,此项不参评。
围护结构各构件的空气声隔声量。    
4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5.5.10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合理布置可能引起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和隔声措施。
2.噪声敏感的房间应远离室内外噪声源。
简要说明外界噪声源的情况,及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的合理安排以应对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以及对应的降噪措施;简要说明对噪声敏感房间采取的降噪措施。    
5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5.5.11 75%以上主要功能空间采光系数满足国家标准则判定该项达标。
学校建筑、图书馆建筑、医院建筑、博物馆、美术建筑以及工业建筑,应参评。根据采光模拟报告进行判断,若无法提供采光模拟报告则由专家判定。
提供材料:采光分析报告书
房间侧面采光和顶部采光的采光系数、天然光临界照度、达标面积比例。    
6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5.5.12 满足如下任一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无障碍设计规范》JB736-2012中规定的设计部位均设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JB736-2012的要求。
简要说明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    
运营管理(要求2条及以上达标) 1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5.6.6 为设备和管道的设置采用了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的措施,满足如下任一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
2.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和管道设置在公共部位。
具有公共使用功能设备,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管道,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其他便于维修和改造的措施。    
2 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
 
5.6.8 建筑智能化系统满足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要求。
满足如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设置先进、合理、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
2.建筑智能化系统功能完善,运行安全可靠。
简要说明建筑智能化系统功能。    
3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 5.6.9 建筑内的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应进行有效监测,对关键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记录,满足如下任两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设置空调系统、通风设备、环境参数的定期自动监测和记录系统。
2.空调通风系统设置根据负荷变化而调节的自动控制系统。
3.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设置自动调节系统设置自动调节系统。
 
简要说明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设置。
   
4 办公、商场、旅馆等建筑按国家有关能耗监测的规定,实施有效的能耗监测和管理,对各类能耗实行计量收费。 5.6.10 对能耗采用分项计量,且收费根据计量结果实施。
满足如下任两条则判定达标。
1.建筑物空调通风系统、照明系统、其他动力用能系统设置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2.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水泵风机输配系统等设置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3.建筑物内不同区域设置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且根据计量结果进行收费。
建筑类型,能耗监测计量收费设计、设置的情况。    
 
注:判定达标
 

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 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 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

价格监测

关闭